首页 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2023年) 第四章 信息和账号处置 第十五条 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2023年) 第十五条 第四章 信息和账号处置 第十五条 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发现涉网络暴力违法信息的,或者在其服务的醒目位置、易引起用户关注的重点环节发现涉网络暴力不良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向有关部门报告。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相关线索,依法配合开展侦查、调查和处置等工作。 第四章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