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网络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办法(2026年) 第七条 网络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办法(2026年) 第七条 第七条 网络数据处理者可以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以下简称评估机构)开展风险评估。 网络数据处理者自行开展风险评估,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网络数据处理者委托评估机构开展风险评估,应当通过订立合同或者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等方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等。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