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2020年) 第三章 网络招聘服务规范 第十九条 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2020年) 第十九条 第三章 网络招聘服务规范 第十九条 从事网络招聘服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得以欺诈、暴力、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牟取不正当利益。 从事网络招聘服务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得向劳动者收取押金,应当明示其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事项。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