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网络安全审查办法(2021年) 第二条 网络安全审查办法(2021年) 第二条 第二条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网络平台运营者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网络安全审查。 前款规定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网络平台运营者统称为当事人。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