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第三章 提供网络交易平台 第三十条 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第三十条 第三章 提供网络交易平台 第三十条 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的内容定期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经营统计资料。 第二十九条 目录 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