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网络发票管理办法(2013年) 第五条 网络发票管理办法(2013年) 第五条 第五条 税务机关应根据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的经营情况,核定其在线开具网络发票的种类、行业类别、开票限额等内容。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需要变更网络发票核定内容的,可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税务机关确认,予以变更。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