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2024年) 第三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 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2024年) 第三十一条 第三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第三方专业机构、专家观察员等对参与调查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泄露调查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