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2016年) 第二章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 第十六条 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2016年) 第十六条 第二章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 第十六条 网络出版服务单位变更《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许可登记事项、资本结构,合并或者分立,设立分支机构的,应依据本规定第十一条办理审批手续,并应持批准文件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