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网络交易管理办法(201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网络交易管理办法(2014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网络商品交易,是指通过互联网(含移动互联网)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 本办法所称有关服务,是指为网络商品交易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宣传推广、信用评价、支付结算、物流、快递、网络接入、服务器托管、虚拟空间租用、网站网页设计制作等营利性服务。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