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2025年) 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八条 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平台规则,实施下列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重复收费;

只收费不服务或者少服务;

转嫁应当由平台自身承担的费用;

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提供其基础经营数据的费用;

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购买服务或者参加推广、促销活动并收费;

利用明显不合理的保证金等形式变相收费或者提高收费标准;

收取其他不合理费用。

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平台规则,在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的情形下,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平台内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