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指引(2014年)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收集、使用平台内经营者和消费者相关信息,应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经营者收集、使用相关信息,应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

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其收集的相关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经营者应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丢失。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丢失的情况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未经平台外经营者主动申请或同意,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不得擅自将其作为平台内经营者或以其名义发布相关信息。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