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网信部门行政执法程序规定(2023年) 第二章 网信部门行政执法程序规定(2023年) 第二章 第二章 管辖和适用 第八条 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网信部门管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九条 县级以上网信部门依职权管辖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处罚案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条 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两个以上网信部门都有管辖权的,由最先立案的网信部门管辖。 第十一条 上级网信部门认为必要的,可以直接办理下级网信部门管辖的案件,也可以将本部门管辖的案件交由下级网信部门办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明确规定案件应当由上级网信部门… 第十二条 网信部门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其管辖的,应当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网信部门。 第十三条 上级网信部门接到管辖争议或者报请指定管辖的请示后,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指定管辖的决定,并书面通知下级网信部门。 第十四条 网信部门发现案件属于其他行政机关管辖的,应当依法移送有关行政机关。 第十五条 网信部门对依法应当由原许可、批准的部门作出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等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将取得的证据及相关材料送原许可、批准的部门,由其依法作出是否降低资质等… 第十六条 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 第七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