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网信部门行政执法程序规定(2023年) 第五章 附则 第五十八条 网信部门行政执法程序规定(2023年) 第五十八条 第五章 附则 第五十八条 本规定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2017年5月2日公布的《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2号)同时废止。 引用法条 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2017) 第五十七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