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网信部门行政执法程序规定(2023年) 第三章 行政处罚程序 第二节 调查取证 第二十三条 网信部门行政执法程序规定(2023年) 第二十三条 第三章 行政处罚程序 第二节 调查取证 第二十三条 网信部门在立案前,可以采取询问、勘验、检查、检测、检验、鉴定、调取相关材料等措施,不得限制调查对象的人身、财产权利。 网信部门立案后,可以对涉案物品、设施、场所采取先行登记保存等措施。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