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绿色信贷指引(201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绿色信贷指引(2012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指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