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2018年) 第四章 统计违法行为的处罚 第四十四条 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2018年) 第四十四条 第四章 统计违法行为的处罚 第四十四条 立案查处和执法检查的典型、严重统计违法案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曝光。 对具有严重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情形的,应当依法认定为统计上严重失信,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和惩戒。 第四十三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