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2017年) 六、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2017年) 六、 六、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国家统计局2011年印发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国统字〔2011〕75号)同时废止。 附表: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五、 目录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