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2013年)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 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2013年) 第三十一条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对结核病防治工作行使下列监管职责: 对结核病的预防、患者发现、治疗管理、疫情报告及监测等管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管; 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责令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限期进行改进,依法查处; 负责预防与控制结核病的其他监管事项。 第六章 目录 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