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经营者集中审查规定(2023年) 第二章 经营者集中申报 第二十一条 经营者集中审查规定(2023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二章 经营者集中申报 第二十一条 市场监管总局受理简易案件后,对案件基本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十日。公示的案件基本信息由申报人填报。 对于不符合简易案件标准的简易案件申报,市场监管总局予以退回,并要求申报人按非简易案件重新申报。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