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经营者集中审查规定(2023年) 第二章 经营者集中申报 第十五条 经营者集中审查规定(2023年) 第十五条 第二章 经营者集中申报 第十五条 申报人应当对申报文件、资料中的商业秘密、未披露信息、保密商务信息、个人隐私或者个人信息进行标注,并且同时提交申报文件、资料的公开版本和保密版本。申报文件、资料应当使用中文。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