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2020年) 第三章 经营者集中审查 第二十八条 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2020年) 第二十八条 第三章 经营者集中审查 第二十八条 评估经营者集中对消费者的影响,可以考虑经营者集中对产品或者服务的数量、价格、质量、多样化等方面的影响。 评估经营者集中对其他有关经营者的影响,可以考虑经营者集中对同一相关市场、上下游市场或者关联市场经营者的市场进入、交易机会等竞争条件的影响。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