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经营者集中审查办法(2009年) 第十六条 经营者集中审查办法(2009年)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商务部、申报人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对于在经营者集中审查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和其他需要保密的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