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管理规定(2015年) 第四章 开标与评标 第二十六条 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管理规定(2015年) 第二十六条 第四章 开标与评标 第二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可以直接或者通过招标人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