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经营、装帧流通人民币管理办法(2005年) 第十五条 经营、装帧流通人民币管理办法(2005年)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获得经营流通人民币许可的法人依法终止的,审批机关应注销其经营流通人民币的行政许可,并收回经营流通人民币许可证。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