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2007年) 第五章 准入和退出管理 第三十一条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2007年) 第三十一条 第五章 准入和退出管理 第三十一条 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及合同约定回购。政府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仍应用于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第三十条 目录 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