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2004年) 第三章 开发建设 第十三条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2004年) 第十三条 第三章 开发建设 第十三条 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应当按照政府组织协调、企业市场运作的原则,实行项目法人招标,参与招标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具有相应资质、资本金、良好的开发业绩和社会信誉。 第三章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