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管理办法(2025年) 第十五条 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管理办法(2025年)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推动统一代码数据共享,促进协同监管和业务联动。 全国代码中心负责完善和维护统一代码数据库,及时开展统一代码数据共享相关工作。 统一代码数据应当永久留存,确保可追溯、可查询。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