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纺织品出口管理办法(暂行)(2006年) 第七条 纺织品出口管理办法(暂行)(2006年) 第七条 第七条 对外贸易经营者(以下简称“经营者”)在出口《管理商品目录》所列的纺织品前,应当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办理临时出口许可审批手续,并申领许可证,凭许可证向海关办理报关验放手续。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