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2015年) 第四章 调查与处理 第二十五条 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2015年) 第二十五条 第四章 调查与处理 第二十五条 税务机关调查、处理投诉事项,应本着注重调解、化解争议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纳税服务投诉事项,应当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参加。 第四章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