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200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2003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办理税务登记的各类纳税人。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