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2022年) 第五章 履职程序 第三十四条 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2022年) 第三十四条 第五章 履职程序 第三十四条 派驻机构应当定期会同驻在单位党组(党委)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派出机关监督检查部门根据情况派员参加。 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应当经常与驻在单位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就政治生态、作风建设、廉洁风险等情况交换意见,提出工作建议,督促完善有关制度措施。 第三十三条 目录 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