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2020年) 第十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 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2020年) 第五十四条 第十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 对纪检监察机关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审计机关、执法部门、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信访举报以外的问题线索的处理,其他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十三条 目录 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