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2020年) 第八章 诬告陷害行为的查处 第四十三条 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2020年) 第四十三条 第八章 诬告陷害行为的查处 第四十三条 纪检监察机关对通过诬告陷害获得的职务、职级、职称、学历、学位、奖励、资格等利益,应当建议有关组织、部门、单位按规定予以纠正。 第四十二条 目录 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