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2020年) 第八章 诬告陷害行为的查处 第四十一条 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2020年) 第四十一条 第八章 诬告陷害行为的查处 第四十一条 诬告陷害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从重处理: 手段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 严重干扰换届选举或者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 经调查已有明确结论,仍诬告陷害他人的; 强迫、唆使他人诬告陷害的; 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四十条 目录 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