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2020年) 第五章 实名检举控告的处理 第二十四条 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2020年) 第二十四条 第五章 实名检举控告的处理 第二十四条 检举控告人使用本人真实姓名或者本单位名称,有电话等具体联系方式的,属于实名检举控告。 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可以通过电话、面谈等方式核实是否属于实名检举控告。 第五章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