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算师职业资格规定(2023年)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取得精算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职业能力:

熟悉并掌握精算服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精算准则;

具有丰富的精算专业知识,掌握精算数学、精算模型、数据分析、精算风险管理、费率厘定、准备金评估等精算技术;

能够运用精算专业理论和方法,较好地完成精算实务工作;

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能够形成科学客观的专业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