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16年) 第二章 粮食经营 第十条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16年) 第十条 第二章 粮食经营 第十条 依法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粮食经营者(以下简称粮食收购者),应当告知售粮者或者在收购场所公示粮食的品种、质量标准和收购价格。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