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13年) 第八条

第八条 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具备经营资金筹措能力;

拥有或者通过租借具有必要的粮食仓储设施;

具备相应的粮食质量检验和保管能力。

前款规定的具体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