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粮油仓储管理办法(2009年) 第三章 粮油出入库管理 第十一条 粮油仓储管理办法(2009年) 第十一条 第三章 粮油出入库管理 第十一条 粮油仓储单位应当按货位及时制作“库存粮油货位卡”,准确记录粮油的品种、数量、产地、生产年份、粮权所有人、粮食商品属性、等级、水分、杂质等信息,并将卡片置于货位的明显位置。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