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2019年) 第一节
第一节 优化提升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功能
强化前海合作发展引擎作用。适时修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研究进一步扩展前海发展空间,并在新增范围内实施前海有关支持政策。联动香港构建开放型、创新型产业体系,加快迈向全球价值链高端。推进金融开放创新,拓展离岸账户(OSA)功能,借鉴上海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账户体系(FTA),积极探索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有效路径。支持香港交易所前海联合交易中心建成服务境内外客户的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平台,探索服务实体经济的新模式。加强深港绿色金融和金融科技合作。建设跨境经贸合作网络服务平台,助力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建设新型国际贸易中心,发展离岸贸易,打造货权交割地。建设国际高端航运服务中心,发展航运金融等现代航运服务业。建设离岸创新创业平台,允许科技企业区内注册、国际经营。支持在有条件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开展保税研发业务。建设国际文化创意基地,探索深港文化创意合作新模式。
加强法律事务合作。合理运用经济特区立法权,加快构建适应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法律体系,加强深港司法合作交流。加快法律服务业发展,鼓励支持法律服务机构为“一带一路”建设和内地企业走出去提供服务,深化粤港澳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试点,研究港澳律师在珠三角九市执业资质和业务范围问题,构建多元化争议解决机制,联动香港打造国际法律服务中心和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更好发挥知识产权法庭作用。
建设国际化城市新中心。支持在深圳前海设立口岸,研究加强与香港基础设施高效联通。扩大香港工程建设模式实施范围,推出更多对香港建筑及相关工程业界的开放措施。借鉴香港经验提升城市建设和营运管理水平,建设国际一流的森林城市,突出水城共融城市特色,打造可持续发展的绿色智慧生态城区。引进境内外高端教育、医疗资源,提供国际化高品质社会服务。支持国际金融机构在深圳前海设立分支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