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2019年) 第四节
第四节 强化水资源安全保障
完善水利基础设施。坚持节水优先,大力推进雨洪资源利用等节约水、涵养水的工程建设。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快制定珠江水量调度条例,严格珠江水资源统一调度管理。加快推进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和对澳门第四供水管道建设,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和备用水源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及环境风险防控工程建设,保障珠三角以及港澳供水安全。加强粤港澳水科技、水资源合作交流。
完善水利防灾减灾体系。加强海堤达标加固、珠江干支流河道崩岸治理等重点工程建设,着力完善防汛防台风综合防灾减灾体系。加强珠江河口综合治理与保护,推进珠江三角洲河湖系统治理。强化城市内部排水系统和蓄水能力建设,建设和完善澳门、珠海、中山等防洪(潮)排涝体系,有效解决城市内涝问题。推进病险水库和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全面消除安全隐患。加强珠江河口水文水资源监测,共同建设灾害监测预警、联防联控和应急调度系统,提高防洪防潮减灾应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