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办法(2000年) 第六章 人口普查数据的公布和管理 第四十条 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办法(2000年) 第四十条 第六章 人口普查数据的公布和管理 第四十条 全国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普查数据资料,由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管理。 第三十九条 目录 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