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2002年) 二、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2002年) 二、 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选的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农村按人口每96万人选代表1人,城市按人口每24万人选代表1人。 人口特少的省、自治区,代表名额不得少于15人。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