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2015年) 第四章 应急处置 第二十九条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2015年) 第二十九条 第四章 应急处置 第二十九条 突发环境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事发地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停止应急处置措施。 第二十八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