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2015年) 第二章 风险控制 第九条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2015年) 第九条 第二章 风险控制 第九条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和技术规范,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 前款所指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应当包括有效防止泄漏物质、消防水、污染雨水等扩散至外环境的收集、导流、拦截、降污等措施。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