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2003年) 第三章 报告与信息发布 第二十一条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2003年) 第二十一条 第三章 报告与信息发布 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