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交通应急规定(200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交通应急规定(2004年) 第一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防止重大传染病疫情通过车辆、船舶及其乘运人员、货物传播流行,保障旅客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物资及时运输,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1989)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1991)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2003) 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1998) 第一章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