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2003年) 第五章 信息管理与通报 第三十条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2003年) 第三十条 第五章 信息管理与通报 第三十条 国境口岸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港口、机场、铁路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国境卫生检疫机构,发现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时,应当互相通报疫情。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1986) 第二十九条 目录 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