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2023年) 十、 落实各方责任,开展全民行动 (三十七) 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2023年) (三十七) 十、 落实各方责任,开展全民行动 (三十七) 推进信息公开。加强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公开力度。将排污单位和第三方治理、运维、检测机构弄虚作假行为纳入信用记录,定期依法向社会公布。重点排污单位及时公布自行监测和污染排放数据、污染治理措施、环保违法处罚及整改等信息。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进口企业依法公开排放检验、污染控制技术等环保信息。 (三十六) 目录 (三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