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税收违法案件发票协查管理办法(试行)(201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税收违法案件发票协查管理办法(试行)(2013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税收违法案件发票协查是指查办税收违法案件的税务局稽查局(以下简称委托方)将需异地调查取证的发票委托有管辖权的税务局稽查局(以下简称受托方),开展调查取证的相关活动。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